截至目前,至少有31只股票的投资者索赔案件已获得胜诉判决且仍在诉讼时效

31支股票仍可维权

近年来,随着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态度的强化,投资者维权意识日益高涨。多家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团队已成功代理多起投资者索赔案件,胜诉率显著。

截至目前,至少有31只股票的投资者索赔案件已获得胜诉判决且仍在诉讼时效内,受损投资者仍有挽损机会。这些胜诉案例不仅为投资者挽回了经济损失,也彰显了资本市场法治化进程的持续推进。

诉讼股票详情

特别提示:

索赔条件通常要求投资者在特定时间段内买入股票,并在特定日期后(揭露日或更正日)因卖出或继续持有而遭受亏损。

诉讼时效:此类索赔诉讼通常遵循“三年诉讼时效”原则,从违规行为被揭露之日起算。

案件进展:“一审胜诉”指法院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但可能处于上诉期并且可能进入二审;“终审胜诉”指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通常意味着更明确的判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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