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4月6日期间买入宁科生物股票,并在2023年4月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买入宁科生物股票,并在2024年10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索赔条件最终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2、案情介绍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
经查明,宁科生物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虚假记载:2022年,宁科生物通过其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中科新材)虚增营业收入7,659.4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722.20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11.25%、46.59%。
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
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截至2022年12月9日,中科新材等子公司合计借款余额10,800万元,占宁科生物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82%。
未及时披露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科生物及其子公司92个银行账户中有58个被冻结。
未及时披露子公司主要业务陷入停顿:2024年2月7日,中科新材停产。
3、温馨提示
和买卖建议,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4、以下部分案例起诉征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