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维权年终大盘点 2021年诉讼时效倒计时
记者 余以墨
截至2021年底,又有一大批证券维权案件诉讼时效将届满。这其中,原告股民已经获得终审胜诉判决、参与维权就能获得赔偿的公司,也不在少数。《投资快报》栏目,将分多期,对15家年内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的上市公司进行盘点。这些案件中,已经有众多股民获得维权胜利。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加入,大概率还能挽回损失。
2021年可索赔公司之ST庞大(601258):2021年7月5日诉讼时效届满
2017年5月2日晚间,当时证件简称还名为庞大集团的该公司,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随后,公司董事长庞庆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调查主因是公司2015年与国信证券签署的“股权收益权互换协议”,相关部门认定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情形。针对这个情况,庞大集团还收到了上交所的《问询函》,并在2017年5月5日及9日分别发布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和《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函公告》。
一年多之后的2018年7月5日,监管部门的调查结果水落石出。庞大集团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该公司涉及的信披违法违规主要分为三大项。对此,证监会决定:对庞大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及相应罚款。
随着证监会罚单的落地,受损股民针对该公司的维权索赔也拉开帷幕。
认定、与投资者损失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否扣除系统风险及非系统风险、损失如何计算等焦点展开法庭交锋,法院未当庭判决。
随后,经一审法院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部分原告投资者与被告庞大集团达成调解协议。也有多数投资者选择坚持诉讼,等待进一步的司法判决。
考相关案例,预计庞大集团索赔条件或为:在2015年3月4日至2017年5月2日期间买入且在2017年5月3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庞大集团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2021年可索赔公司之国农科技(000004):2021年8月20日诉讼时效届满
2017年6月14日,国农科技接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经过一年多的调查,2018年8月15 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深圳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一周不到的2018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深圳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监管机构查明,国农科技涉及的具体违法事实为:自然人胡某泉拥有注射用三磷酸腺苷二钠氯化镁冻干粉针剂及其生产方法的发明专利,2013年11月18日,国农科技控股子公司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与其签订《ATP专利授权使用协议》并进行了公证。根据该协议,自 2014年1月1日起至专利有效期止,胡某泉将其拥有的 ATP 专利授权给山东华泰有偿使用,山东华泰无论是否生产该专利产品,均须支付授权使用费每年人民币1400万元,合计需支付人民币1.54亿元,协议金额占国农科技2012年经审计总资产的79.83%,净资产的.83%;占2013年经审计总资产的63.64%,净资产的202.63%。
上述签署事项属于应予披露的重大事件,但国农科技未及时进行披露,直至2017年4月11日才予以补充披露。深圳证监局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于3万至10万元罚款。
国农科技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股价大幅下跌,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针对该公司的证券维权大幕也也随之开启。
根据国农科技披露的2019年年报显示,该公司涉受损投资者民事索赔诉讼案金额为421.41万元。截至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案件部分已进行一次庭审,部分尚未进行开庭,
2013年11月18日至2017年6月14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7年6月15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2021年可索赔公司之罗平锌电(002114):2021年9月13日诉讼时效届满
2018年6月21日,生态环境部网站挂出《曲靖市委市政府官僚主义上市公司环境污染触目惊心》文章,通报公司存在重金属污染隐患,且消极应对督察整改,内部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
罗平锌电环保事件的序幕由此拉开。
生态环境部出手后,云南证监局随即下发《关于罗平锌电环境污染问题的问询函》,要求公司确认是否存在被环境保护部门处罚而未披露的事项,定期报告中对环境信息的披露内容是否存在遗漏事项。2018年6月22日,公司又公告了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消息。随后的当年9月,罗平锌电公告收到云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罗平锌电存在未及时披露及披露的信息有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包括未按照规定临时报告和在2016年报、2017年半年报、2017年报中披露10万吨含铅废渣整改处置的情况;未依规临时报告和在2016年报中披露罗平锌电富乐采矿厂被罗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的情况;未依规在2016年报中披露全资子公司普定县向荣矿业有限公司被安顺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控股子公司罗平县天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被曲靖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的情况。
证监会开出罚单后,股民开始针对罗平锌电进行维权起诉。
2020年9月9日盘后,罗平锌电公布了投资者诉讼事项的最新进展。公司称,近日其收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罗平锌电赔偿6名原告投资者损失1274.90元,被告杨建兴(公司时任董事长)对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34354元,由两被告负担24047.80元,其余由原告承担。
失,该案诉讼前景对受损投资者较为有利。根据目前的一审结果,在2016年5月5日至2018年6月21日间买入罗平锌电,且在2018年6月21日仍持股而产生浮亏的股民,都可以加入维权队伍。
2021年可索赔公司之中兵红箭(000519):2021年11月1日诉讼时效届满
2017年8月1日,中兵红箭收到湖南证监局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8年10月9日, 中兵红箭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18年10月31日下午, 中兵红箭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3号),证监会认定中兵红箭存在(1)未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核算销售收入,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2)未按企业会计准则核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中兵红箭2014、2015年度分别虚增利润93.7万元、2730.89万元,2016年度虚减利润555.99万元,分别占当年度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为0.2%、8.95%、3.52%。中兵红箭上述年度的财务报告,存在虚假披露。
随后,股民对中兵红箭发起证券维权起诉。2021年1月1
此93.57万元。中兵红箭公司将根据本次长沙中院对上述47 宗案件的一审判决情况计提预计负债93.57万元。
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还可以继续发起索赔。
2021年可索赔公司之ST天成(600112):2021年11月27日诉讼时效届满
2018年1月9日,当时证券简称还叫天成控股的该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009号),对公司2016年年度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业绩披露差异进行立案调查。
数月后的2018年11月,证监会对天成控股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当时证监会认定,天成控股在相关资产置换事项的收益确认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形下,提前确认了资产置换收益,使其2017年1月25日发布的2016年度业绩扭亏为盈公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虚假记载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天成控股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
随后,投资者开始对该公司进行维权起诉,力求挽回二级市场的股价损失。
经过审理,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支持了投资者要求公司赔偿投资亏损金额的诉讼请求,部分股民赔偿比例甚至达到100%,投资者胜诉。随后,ST天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19年12月12日,
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根据ST天成2019年5月28日发布的公告,截至当日公司收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涉及243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4852.58万元。
7年1月26日至2017年4月24日之间买入ST天成,并在2017年4月2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天成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继续起诉。由于已经有了终审的胜诉判决,因此满足这个买卖区间的股民获赔几率几乎是板上钉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