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最新索赔消息:
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窗口期
而在此之前,2024年4月3日,红相股份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1号)。
二、投资者索赔依据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因此,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有权依法主张投资差额损失、交易佣金、印花税等赔偿请求。
三、红相股份索赔条件
2018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300427红相股份、红相转债,且在2023年4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温馨提示:
四、可主张的赔偿范围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的办案经验,已代理150多只股票的维权案件,成功帮助数千名投资者挽回损失。其代理的部分案件已被法院选为示范案例,具有较高的行业认可度。
易;操纵市场;违规披露等证券类民事赔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