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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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背景:

2023年5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及第一大股东之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47号)。

违法情况:

一.易事特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

2017年、2019至2021年,易事特与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开展没有业 务实质的虚假业务。易事特方面通过安排采购付款和销售回款,形成资金闭环.2017年、2019年至2021年,易事特通过上述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其中,上述四年,易事特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6,371,498.89元329,240,857.67元、11,498,489.23元、4,886,761.12元。

二.易事特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代采业务和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易事特开展的部分贸易业务为不具备商品购销业务商业实质的代采业务及 代理业务。2017年至2021年,易事特通过上述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256,047,117.69 元、381,730,608.38元、230,644,186.73元、28,524,717.55元、11,502,581.47元。

三.易事特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017年至2021年,易事特通过数据中心集成项目的代采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上述期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559,643,049.96元、910,771,645.64元、5412,438,837.58元、636,306,441.94元、294,867,924.44元

索赔条件:

在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5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易事特(300376)投资者可索赔。如符合可

索赔法律依据:

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易事特投资者索赔一审胜诉,索赔时效仅剩十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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