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 日,*ST 聆达发布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7 月 31 日,*ST 聆达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暨法院启动公司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公司收到六安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4)皖 15 破申 127 号),公司债权人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为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六安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同时指定由金寨县人民政府组建成立的 *ST 聆达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2024 年 8 月 1 日,临时管理人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向公司债权人发出《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债权申报于 2024 年 9 月 1 日届满。
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嘉悦)收到六安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4)皖 15 破申 147 号),债权人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进行预重整。六安中院鉴于金寨嘉悦系聆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且聆达股份已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启动预重整,为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决定对子公司金寨嘉悦启动预重整,与 *ST 聆达预重整案件进行协调审理。债权申报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届满。
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对公司预重整事项相关进展进行了说明,并对重整被受理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的风险等进行了提示。
公司积极推进预重整相关工作,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上市公司重整申请的裁定书。
值得关注的是,2024 年 12 月 31 日盘后,*ST 聆达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据公告,*ST 聆达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12024005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 2023 年 6 月 15 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期间买入,且在 2024 年 4 月 26 日收盘时仍持有 *ST 聆达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 ” “(: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 聆达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 19 条,专利信息 57 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 19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