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民法君# 【《民法君“典”案例》:新车竟是“展车”,能否索赔?】《民法君“典”案例》第二百一十二集聚焦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新车购买后发现是“展车”,车主诉请退还购车款及三倍赔偿共57万元的民事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向原告销售车辆的过程中虽未告知车辆系展车,但车辆并未有重大的质量瑕疵,故被告即使存在销售展车而未向原告进行明确告知的情形,亦不能认定构成欺诈。考虑到购置车辆系重大置业行为,案涉车辆存在一定瑕疵,酌定被告赔偿2万元为宜。最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法院判决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赔偿款2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策划:裴夏静 编剧:王存辉 后期制作:韦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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