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Zheng监会处罚,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公纵号 股索赔团队 提醒广大投资者:索赔有时效限制,切勿错失索赔良机。

索赔提示【+1.3.7.0.5.1.4.3.3.9.7】

东方集团(索赔中)

于2021年4月30日至2024年6月18日之间买入东方集团,且在2024年6月1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鸿达兴业(100多名投*资者已提交立案申请)

间买入鸿达兴业,且于2023年9月24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

国旅联合

于2021年4月19日至2023年12月21日之间买入国旅联合,且在2023年12月2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国联股份(诉讼时效所剩不足1年)

于2021年4月19日至2023年12月21日之间买入国旅联合,且于2023年12月22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

汇金科技(索赔中)

于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3月28日之间买入汇金科技,且于2025年3月2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亿通科技

于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4月27日之间买入亿通科技,且于2025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

中青宝(索赔中)

8月9日之间买入中青宝,且在2024年8月10日之后买或持有或还有中青宝的亏损投资者,

或是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26日之间买入中青宝,且在2024年7月2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中青宝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ST中程(二)(索赔启动中)

于2018年4月25日至2025年1月17日之间买入*ST中程,且在2025年1月1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锦州港(第一时间段索赔案件已开庭、第二时间段索赔启动中)

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1月1日之间买入ST锦港,且在2024年11月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或是:于2019年4月17日至2023年11月10日之间买入ST锦港,且在2023年11月1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ST华铁(已有股民获一审胜诉判决)

于2019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ST华铁,且于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

华闻集团(已多批次立案)

于2022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30日之间买入华闻集团,且在2024年5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华闻集团的亏损投资者

究,【+1.3.7.0.5.1.4.3.3.9.7】专业从事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长达十二年,多年来深耕股票等金融领域,积累大量为投*资者成功索赔的案例。


信披违规屡禁不止,这11家上市公司集体遭股民索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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