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 | 长帆 编 | 深海
8 月 11 日,*ST 天沃报收于 3.4 元,自公司被立案调查以来,股价合计下跌 18.47%。
此前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晚间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720230034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在立案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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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8 日晚间,*ST 天沃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经查,*ST 天沃 2023 年 1 月 31 日披露《2022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 -17.70 亿元。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披露《2022 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归母净利润 -17.60 亿元,同时披露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以下简称归母净资产)预计为 4,619.07 万元。公司 2023 年 6 月 29 日披露《2022 年度报告》及《2022 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2022 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为 -39.45 亿元,归母净资产为 -21.39 亿元。
公司 2023 年 1 月 31 日业绩预告、2023 年 3 月 28 日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归母净利润数据与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数据存在重大差异,且未披露净资产为负的情况,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司文培、易晓荣,时任总经理俞铮庆、彭真义,时任董事会秘书王煜,时任财务总监徐超,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前述高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ST 天沃还面临其他风险。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2 年年度经审计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 2022 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因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及其他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2 条的规定,公司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 *ST 字样。
天眼查显示,*ST 天沃成立于 2001 年,注册资本 8.59 亿元,主营业务包括清洁能源工程总承包、高端装备研发与制造、军民融合三大板块,涉及能源、环保、电力、装备、军工、船舶等产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