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 | 肖文竹 编 | 深海
日前,金力泰披露了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 [ 2023 ] 沪 74 民初 846 号、 [ 2023 ] 沪 74 民初 847 号)等有关材料,涉及 2 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袁翔、公司董事兼执行总裁罗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 18.57 万元。
《民事起诉状》陈述的主要事实与理由为,2021 年 6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总裁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董事兼总裁袁翔及时任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罗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2021 年 6 月 15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 1.5 亿元,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 3.0 亿元。
后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2022 年 5 月 27 日,分别披露《关于公司总裁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关于公司总裁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前述增持主体申请将此次股份增持计划截止日最终延期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总裁及时任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增持主体在增持承诺期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0 股,增持金额 0 元,未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2022 年 12 月 2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对袁翔、罗甸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深证上 [ 2022 ] 1179 号)。
2 位原告因上述增持承诺未得以实际履行导致损失。结合前述事实与理由以及有关侵权类型及法律依据,原告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请诉讼,要求公司及前述增持主体袁翔、罗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合计收到 20 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袁翔、公司董事兼执行总裁罗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 2428.31 万元。
除了遭投资者索赔,目前金力泰还面临证监会的立案调查。今年 2 月 3 日,公司公告表示近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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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显示,金力泰成立于 1993 年,注册资本 4.7 亿元,公司于 2011 年 5 月份在创业板上市,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于一体的高性能涂料企业。
公司于 7 月 6 日发布 2023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3 年半年度归母净利亏损 85 万元 -115 万元,上年同期亏损 5608.26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下游客户对汽车涂料的需求量有所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