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证券纠纷案正进入“普通代表人诉讼”和“特别代表人诉讼”的选择和转换阶段。7月19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公开征集50名以上(含50名)投资者授权委托,申请参加泽达易盛案普通代表人诉讼,并申请转换特别代表人诉讼。
同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泽达易盛案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这意味着,如果法院决定转换成立(由普通代表人诉讼转换成特别代表人诉讼),A股将迎来第二起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该案也是科创板首批欺诈发行案件之一。
特别代表人诉讼启动后,适格投资人都将按照“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原则由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除明确向法院表示不参加该诉讼的,都默认成为案件原告,分享诉讼“成果”。该原则大幅降低了投资者的维权成本和诉讼风险,能够一揽子解决民事赔偿问题,有助于妥善快速化解群体性纠纷。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看门人”的保荐机构东兴证券也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东兴证券此前公告称,其为泽达易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持续督导机构。业内人士表示,这也意味着,全面注册制实施以来,保荐机构“只荐不保”的现象或将得到遏制。
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今年创板上市。2022年5月12日,泽达易盛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中国证监会对泽达易盛及其相关人员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泽达易盛在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违法事实、编造重大虚假
这家成立于2013年的企业,最早专注于食品、药品流通领域的信息化,曾被相关证券研究机构称为“中药智能制造龙头”。据证监会统计,2016年至2021年,泽达易盛累计虚增营收5.61亿元,虚增利润约3亿元。
证券法第九十五条明确了证券侵权领域的代表人诉讼制度,该条第三款对特别代表人诉讼进行了专门规定:“投资者保护机构受50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并为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利人依照前款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但投资者明确表示不愿意参加该诉讼的除外。”
有IPO计划、再融资计划或者并购重组需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