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最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市场中遭受投资损失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侵权赔偿。根据”三年诉讼时效“原则,时间一日日过去,又有几个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索赔时效即将截止。在此提醒,下列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尽快准备材料报名诉讼,错过将不再享有胜诉权。

1、风华高科(000636)索赔时效将于2022年11月24日截止

索赔进展:投资者索赔诉讼已有多次一审胜诉判决,在今年7月份,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决投资者胜诉。

索赔条件:在2016年3月29日至2018年8月7日之间买入风华高科(000636)股票,且在2018年8月8日以后卖出或仍旧持有风华高科(000636)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2、藏格控股(000408)索赔时效将于2022年12月4日截止

索赔进展:该案件已有投资者终审胜诉,公司对生效判决已全部支付完成。

索赔条件:于2018年4月28日至2019年6月22日期间买入藏格控股(000408)股票,并于2019年6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旧持有藏格控股(000408)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

3、抚顺特钢(600399)索赔时效将于2022年12月18日截止

索赔进展:该案件投资者已多次收到一审胜诉判决,或达成和解。公司已对3400名投资者的赔偿款项完成支付。

索赔条件:在2011年4月14日到2018年1月31日之间购买抚顺特钢(600399)股票,并于2018年1月31日以后出售或继续拥有抚顺特钢(600399)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股民请注意!这三个证券索赔时效即将截止,挽损切勿错失良机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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