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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索赔购买长园集团(600525)的股民请注意

长园集团(600525)的索赔依据

长园集团于2019年5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

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深圳证监局对公司给予相应处罚。

长园集团(600525)的索赔已有胜诉判决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2 日、 2021 年 6 月 4 日、2021 年 6 月 26 日、2021 年 7 月 28 日、2021 年 8 月 3 日2021 年 9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涉及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索赔诉讼。

2021 年 12 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 444 名投资者索赔诉讼(涉案金额 19,505.23 万元)作出一审判决,驳回 2 名投资者诉讼请求,判令长园集团赔偿 442 名投资者因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的投资差额损失及其佣金、印花税、利息等损失合计约 6,476.36 万元,并承担部分诉讼费。

长园集团(600525)索赔的“三日一价”

长园集团在其2016年年度报告中通过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长园的2016年年度报告公告日是2017年3月14日,因此该日期应认定为虚假陈述实施日

2018年12月25日,长园集团发布了《关于子公司业绩的风险提示性公告》,该次公告系长园和鹰虚假陈述首次被披露或更正。公告后,长园集团股价连续两个跌停。因此,虚假陈述更正日应认定为2018年12月25日。

自2018年12月25日长园集团发布《关于子公司业绩的风险提示性公告》起至2019年1月21日,长园集团股票累计成交量达到其可流通部分的100%。因此,虚假陈述基准日应认定为2019年1月21日。

自2018年12月15日至2019年1月21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为每股4.56元。因此,虚假陈述基准价应认定为4.56元。

哪些股民可以向长园集团索赔?

自2017年3月14日至2018年12月24日收盘前买入长园集团(600525)股票,并在2018年12月2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一直持有至2019年1月21日的,按照4.56元(基准价)作为卖出价计算投资者差额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股民的索赔有效期为三年,符合要求的股民请和我们联系咨询详情,主动维权是投资者挽回损失的最优选项。

业经历,熟悉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诉讼经验丰富。团队目前代理长园集团、延安必康、st索菱、国民技术、佛山照明等多支股票索赔。


股票索赔┃购买长园集团的股民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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