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知识产权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申请诉前责令停止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独占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排他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权利人不申请的情况下,可以单独提出申请;普通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权利人明确授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裁判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166号民事判决书:“本案中,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是史汉祥。2012年9月21日,史汉祥通过与太极公司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将涉案专利许可给太极公司使用,合同约定的许可类型为独占许可,许可期限截至2021年9月7日。本院认为,太极公司作为涉案专利权的独占实施许可权人,在独占许可期间如涉案专利权被侵害,太极公司对侵权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故太极公司有权提起本案诉讼,其诉讼主体适格。”
支付凭证,合同内容还存在许可费计算明显错误,故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金冠威公司不是本案适格原告。本院认为,上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关于许可费计算部分存在的问题,不能推翻专利权人刘义清与金冠威公司就涉案专利的独占实施许可以及金冠威公司对侵害涉案专利权的行为以自己名义采取维权措施的约定;并且,金冠威公司与刘义清续签《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时也已对上述问题予以更正。此外,是否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提交有关部门备案,以及金冠威公司是否实际支付许可费,均非该合同的生效要件。根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关于金冠威公司就涉案专利享有独占实施许可使用权并对侵权行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的约定,结合涉案专利权处于有效状态这一事实,原审法院认定金冠威公司是本案适格的起诉主体,并无不当。明森公司该项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提供的专利使用许可合同,专利权人中冶集团公司已将涉案专利以排他使用许可(含向第三人再许可权)的方式许可给中冶公司,并约定在发现第三人有可能侵害涉案专利时,由中冶公司以自己的名义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获得赔偿、补偿,期限自涉案专利申请日起算,中冶公司有权提起本案诉讼,且原审中,海源材料公司已认可中冶公司作为原告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二审再提出异议,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审判决认定中冶公司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并无不当。”
司的授权,傅海、派阁公司作为涉案专利的普通许可方就涉案专利享有要求本案侵权方停止侵权的权利、单独起诉的权利及获得赔偿的权利,派锁公司放弃本案的诉讼及索赔。因此,傅海、派阁公司有权提起本案诉讼。”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8)粤73民初3761号民事判决书:“三盛公司将涉案专利于2018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15日间授权给华欣公司普通实施许可。2018年12月3日,三盛公司与华欣公司又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授权华欣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合同签订日之前的被诉侵权行为请求行政查处或提起诉讼。上述授权意思表示明确,表明华欣公司已得到涉案专利权利人独立起诉的明确授权。华欣公司据此授权依法可以提起本案诉讼。”
根据《专利法》第65条的规定,有权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主体为“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其中,“专利权人”是很明确的,就是专利证书或者专利登记簿副本上记载的“专利权人”。那么,同样有权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利害关系人”究竟是指谁?法释【2001】2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第一款)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作者注:该条文引利害关系人,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专利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人中,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申请的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据此,司法实践一般认为,有权提起专利侵权之诉的“厉害关系人”可以是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也可以是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虽然法释【2001】20号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失效,但该条规定的实质内容事实上已被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法释20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所再次确认。除了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之外,司法实践也认可普通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有“特别授权”即专利权人在普通许可时明确同意被许可人有权针对侵权行为以被许可人的名义提起侵权之诉时的诉讼主体资格。
一句话总结,有权提起专利侵权之诉的主体包括专利权人、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前提是专利权人未提起专利侵权之诉或者专利权人在专利许可合同中或其他方式明确同意被许可人有权提起专利侵权之诉)以及符合特定条件的普通许可的被许可人即专利权人在许可合同中或以其他方式明确同意被许可人有权提起专利侵权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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