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跑路了,维权也只有一线希望了

投资公司倒闭、跑路,老百姓围堵政府、静坐、拉条幅,这是新闻吗?这明明就是家常便饭!这类事情大家耳朵也听出茧了,但一些毛病就是改不掉。我认为所谓的“受害者”有两类人:第一类人是对投资根本没有认识的。辛辛苦苦工作这么多年手头也留了一些钱,再听那些西装革履的小伙子一忽悠,两分、三分的利息一保证,去那富丽堂皇的办公室一看,贪念一起,完了,拉也拉不回来了,最典型的就是容易上当受骗的大爷大妈们;第二类人是懂点投资的,但又不是那么明白,总觉得买个理财啥的收益太低了。知道这个钱放到投资公司风险有点大,但高息的诱惑实在太大啊,最近又听说××局长也投了不少前进去,赌一把吧,结果就进去了。

第一类人最大的问题在于无知(对投资的无知),完全被别人忽悠了,心里还想着捡了一个大便宜。谁的责任呢?自己有责任,天下哪有像他们说得这么好的事,零风险保证收益?对自己不懂的领域不要瞎掺和;对于年纪大的,子女有责任,你要是多花点时间陪着老人家,给老人家多讲讲这些想必也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政府有责任,金融普及教育做好了吗?市场的规范性做好了吗?这些理应是政府分内的事情。第二类人最大的问题在于赌——侥幸心理。看到对面有块闪闪发光的东西就以为是金子,明明知道前面就是雷区,还是要往里面闯,心理想着万一没踩到雷那不爽大发了。但谁知道发光的是金子还是鱼钩呢?最后,最最重要的,不管是哪类人,其实都被一个“贪”字害了。不否认贪是人之本性,但活了这么多年,经历了这么多事,还没有足够的教训吗?

下一个问题,去找政府有用吗?谈这个之前,还得先回顾一下我们的畸形国情和民情。大家去政府门口闹,这个逻辑很简单。去闹的人真的都觉得是政府的错才导致了他自己的损失吗?还真不一定,很多人其实就是冲着政府维稳的压力去的,拿“闹”来威胁政府,事情闹得越大越好,要是能搞出点群体性事件出来,惊动了上级政府,当地官员很可能迫于保住乌纱帽的压力,不得不做出妥协,赔偿也好,承诺也好。所以,从结果上来说,找政府有可能有用,但这个影响是非常不好的。从理面上来说,这种心理和做法应该受到鄙视。

那么,对于这类事件政府的责任在哪儿呢?政府肯定有责任,但一定不是在事后进行赔偿和承诺。这里,我们还得对跑路或倒闭的投资公司做一个区分。有两种情况,第一种在成立之初就是以诈骗为目的的,涉嫌非法集资的问题;第二种是投资公司本身打算好好做,但由于风控失误、投资失误、管理问题等等导致资金链断裂或者其他经营不善的问题,最后倒闭。对于非法集资和诈骗,各地政府都是严厉打击的,这就不是简单的民事问题了,已经涉及到刑事犯罪了。对于这类公司的跑路,要怪政府也只能怪他监管不力,但这些东西真不是那么容易监管的。一是政府肯定没有这么多人力来做这件事情,由于这类企业的注册门槛比较低,满地都是,总不能天天去查吧。二是就算派人去查了,你也不一定能查出来,做出来的账不是专业的审计人员还真不好查。对于第二类由于经营失误而倒闭的企业,如果老板没有卷款逃跑,那么也就是普通的企业倒闭,当然肯定有部分企业会涉嫌高利贷的问题;如果老板最后卷款跑了,那就只能让经济刑侦来善后了。

所以,总的来看,政府能做的最有意义的事情无非两件:第一,教育投资者,最好在政府大门口挂个大横幅,“投资有风险,风险要自担”,然后天天电视打广告“不要瞎投资,不要贪,放高利贷迟早要出事”。这样出了事再有人要闹你就让他自己看横幅,让他自己回去看电视。说得夸张了,意思就是政府有责任让投资者充分认识投资的风险性,剩下的问题就看投资者自己了。第二,维护市场的秩序。所谓维护秩序并不是说大事小事都要管,而是说要把游戏规则定好,惩罚力度加大,不按规则玩的统统清除出市场,出了事的统统按规则处理。

最后,出事了再维权还有希望吗?我觉得有那么一线希望吧,但基本上可以节哀顺变了。第一,对于那些出了一些问题,但还没完全倒控制公司老板,以防谈判不成直接跑路。第二,对于已经倒闭的公司,事件发生后,投资人应当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法院采取相关财产保全措施,以查封平台公司的现有资产。合法的平台公司在往外贷款时可能会有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或者还有一些房产、汽车等其他资产,这些东西越早查封越好。但这种情况下,能收回的钱恐怕就得大打折扣了。第三,对于那些直接跑路的,或者涉嫌诈骗的事件,直接报案,交由经济刑侦来接手事件。但是这种情况下,就得碰运气了。由于这类案件一般比较复杂,涉及的人数众多,侦察起来期限往往很长,一个月到半年时间都有可能,甚至到最后也可能破不了案。所以短时间内追回损失的可能性不大,特别是在没有任何抵押物或资金去不明的情况下,追回损失会更加困难。


为何中西部众多城市出现大批投资公司破产的现象?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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