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的意识,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会对这项工作进行细化,并在合适时机向外界通报这项工作的进展和成果。
↑扫码消费目前已较为普及。资料图
6月20日,中国法学会消费
对“强制关注公众号”说不
带来困扰。
中消协表示,正式基于上述背景,中消协才决定开展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规范公众账号推荐订阅关注机制,未经互联网用户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
↑资料图
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拒绝和举报。
而这,也是中消协开展此项工作的法律依据。
中消协发文显示,目前,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深圳市消索取消费者个人信息。
、分析、整理,并视情节采取提示警示、约谈劝喻、支持消费者诉讼、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专家: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值得关注
对于中消协开展的这次活动,河山教授表示:“目前,强制关
、服务毫无关联,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大量摄取消费者个人信息,也极易引致泄露风险。
对于遇到此类问题消费者如何更加方便快捷地维权,河山认为,需要群策群力,一步步完善相关途径。比如目前情况下,中消协采取的专业维权志愿者对线索进行汇总、分析、整理,并视情节采取提示警示、约谈劝喻、支持消费者诉讼、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就是一种可行性办法。至于下一步的行动,可以根据工作进展进一步完善。
“不管是在这次工作开展过程中,还是在其它维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都是值得关注的问题。许多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权益被侵犯时,特别是小额,综合考量下觉得可能觉得维权付出的时间和金钱成本过高,往往会选择放弃维权,这是经常遇到的现象。解决这个问题,比较诉讼、仲裁,行政监督更有利。依靠强有力的行政监督力量,就可大大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消费者遇到侵犯权益而不是合同纠纷时,向‘12315’或者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相关部门加快处理速度、加大处罚力度,消费者维权就更加便捷和通畅。”河山说。
也很有感触。
法》第九条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与知情权。
不善,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还有被泄露的极大风险。
权和监管部门依法监管两方面来清朗这个变味的市场。
为此,林冰建议,消费者要依法维权,进行举报、投诉,涉嫌侵犯个人信息的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赔偿;监管部门可以进行监督、检查,查实则依法处罚;由于此类问题消费者个人维权成本太高,建议有公益诉讼职能的相关检察院应当代表消费者提起公益诉讼,从根本上消除这种强制关注的行为。
红星新闻实习记者 祁彪 记者 吴阳 北京报道
编辑 张寻 责编 邓旆光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