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依据】
2019年5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4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4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46 号)、《市场禁入决定书》([2019]7 号),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违法事实。
处罚决定书中显示:中安消技术未提供真实、准确的盈利预测,对重大重组的资产评估值严重虚增,以及虚增2013年营业收入,导致中安科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招商证券接受了中安消的委托,担任该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重大资产重组审计工作。
【案件进展】
处罚技术、招商证券、瑞华所对中安科上述赔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海金融法院发来的相关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其信息显示,法院已新增受理81名原告诉公司及共同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新增涉案金额为45031.36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相关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其已受理相关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合计1499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76560510.78元(另有两名原告已撤诉,撤诉金额为483530.71元)。
参加索赔,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
【索赔条件】
ST中安(600654)索赔条件:凡于2014年6月11日至2016年12月23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6年12月24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投资者欲了解更多可索赔股票详见“索赔名单”。
【关于索赔流程】详见“股票维权须知”。
1、准备索赔证据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待索赔股票对账单(自首次买入之日打印至今》;
2、递交证据材料
3、办理委托手续
我们收到您的证据材料并审核后,会将相关委托文件、诉讼文书
您的委托文件是否签收、您的案件是否立案、您的案件何时开庭、判决结果等后续进展,我们会通知您。
【团队承诺】
赔偿的不收取任何费用,其目的在于向广大投资者普及证券诉讼的法律法规,希望广大投资者能够知法、懂法、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诉讼平台提示您:诉讼团队,为赢而战。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出了风险怎么办,找帮您维权。诉讼团队有信心向您承诺:“未获赔偿,免费为您打官司。“垫资索赔,唯有!”您给我信任,我帮您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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