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2015年12月29日,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下达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调查通字【2015】26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21年6月29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 号),针对公司重大债务未披露事项、关联交易未披露事项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索赔条件(暂定):

可索赔损失:

(风险代理收费模式,投资者获赔前不

1、前后投资差额损失;

2、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需要提供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盖业务章的资金对账单(从第一笔买入之日至打印当天);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索赔征集】新亿(600145)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局行政处罚,受损股民索赔征集中!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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