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洪雪)倍受关注的京天利案又有新进展。3月29日上午,88起京天利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进入执行案款发还程序,来自北京地区的9名执行申请人来到北京一中院,带着案款收据和个人收款账号,领回了他们投资京天利损失的钱款。

据了解,北京一中院共受理了88起京天利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执行案,涉及案款2055余万元。今天前来领取执行案款的申请人有9名,涉及案款六七百万元。

2015年,京天利作为一只互联网金融的股票,被市场所看好,很多投资人在2015年6月3号之前高价买入,但之后京天利遭遇停牌,之后更是连续12个跌停,“导致很多投资者亏的一塌糊涂,他们都是京天利虚假陈述的受损者。”

之后,投资者陆续开始提起诉讼,向京天利公司索赔。2017年,北京一中院依法受理了上述案件,一审判决支持了投资者的索赔请求,判决京天利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钱某向投资者赔偿投资差额损失。

一审判决后,京天利公司、钱某不服,向北京市高院提出上诉,北京市高院于2017年底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随后该案在北京市一中院经审查立案执行。

“今年3月初执行立案,3月底我们就拿到了执行案款,只用

申请人肖先生今天上午将会拿到100多万的赔偿款,他说:“案件执行速度超过我的想象,罚息和诉讼费也包括在里面,现在的心情非常愉快。”

据执行法官闫帮介绍,今年3月7日,即立案当天,法院便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3月8日,法院到被执行人注册地现场送达了传票,被执行人当天下午到法院接受谈话,同时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

通过积极工作,被执行人于3月20日将第一笔案款1000万元支付到法院账户,3月27日被执行人全部履行完毕,该案顺利执结。

记者看到,今天上午,9名来申请人将收据和收款账号交到了闫帮法官手中,随后闫帮法官带着助理一起来到法院的财务部门。

北京一中院目前已全面落实了案款管理的“一案一户”,即每一件新收执行实施案件都配置一个专属账户进行案款收发。据悉,这9位申请人也将通过“一案一户”的案款归集管理系统领回赔偿款。


股民诉京天利索赔 9名申请人20天拿到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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