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印股份(000861)股民索赔时效即将到期,前期已有投资者顺利拿到赔偿款
2019年8月12日,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海印股份,证券代码:000861)公告称公司及邵建明、邵建佳、潘尉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海印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为合作开展用于防治非洲猪瘟的今珠多糖注射液的产业化运营一事,海印股份与许某太、海南今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签署《合作合同》,于6月12日发布《关于签署<合作合同>的公告》,披露了合同签署情况、合同方介绍、合作协议主要内容、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以及风险提示等,相关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间买入海印股份股票,并且在2019年6月1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该案前期已有投资者顺利获赔,值得注意的是,该案诉讼时效截至2022年8月12日,建议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尽快联讼时效到期之前应主动、积极地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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