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 | 林宜采 编 | 深海
4 月 26 日,ST 海投股价触及年内新低的 1.12 元 / 股,年初至今公司累计跌幅约 35%。
消息面上,4 月 23 日 ST 海投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陶琰、朱西川)》(〔2023〕21 号)(以下简称 ” 决定书 “)。
此前的 2022 年 8 月 25 日,ST 海投公告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2 年 12 月 29 日,证监会对 ST 海投及部分当事人的处罚落地,此次最新处罚决定书系对当事人陶琰、朱西川的处罚决定。
决定书显示,因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对包括 ST 海投在内的 ” 单体公司 ” 实行全集团一体化、垂直化、三层式控制及管理,在资金上实行现金流一体化管理,在人事任免上由海航集团统筹制定管理制度,统一任命定岗等情况,ST 海投在财务资金管控方面缺乏独立性,其对相关关联方的担保事项等,均在海航集团的组织及操控下完成,由此导致 ST 海投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关联交易和股权转让事项。
期报告中披露的关联担保事项。此外,ST 海投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自身 20.27% 股权出售相关事项。
证监局决定对相关当事人陶琰、朱西川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去年底 ST 海投自身曾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71 号)显示,公司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包括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为海航实业向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款 4 亿元提供担保的情况;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为海航商控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借款 5.21 亿元提供担保的情况;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为海航商控向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新兴支行借款 12 亿元提供担保的情况;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为海航物流向龙江银行借款 14.64 亿元提供担保的情况;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为关联方借款提供银行存单质押担保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
以及,ST 海投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股权转让相关事项。
最终,证监会责令 ST 海投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同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其中包括对时任监事、合规法务部总经理陶琰,以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朱西川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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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显示,ST 海投成立于 1993 年,注册资本为 14.3 亿元,公司属以房地产行业为主的综合类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产品、劳务包括:商品住宅及商铺的开发和销售、基金管理以及养老服务等。
值得关注的是,ST 海投近日下修了 2022 年业绩预告,修正后的数据显示,公司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7.19 亿元至 10.78 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1692.50% -248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