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1日,獐子岛公司发公告:公司2021年12月8日披露了《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6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共收到部分中小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 529 起,涉诉金额合计约 10,961.20 万元,案件整体进展情况如下: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74 起诉案件,金额合计 6,343.18 万元:其中已判决173 起诉案件,涉诉金额合计 6,035.33 万元;未判决 1 起诉案件,索赔金额合计 307.85 万元。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判决的 173 起诉案件中,判决已生效 155 起诉案件,涉诉金额 2,073.00万元,公司已陆续支付判决赔偿款;已上诉 18 起案件,涉诉金额 3,962.33 万元,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尚未开庭审理。
已获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团队代理的前批次案件,均以调解或判决方式结案,獐子岛在规定时间内已经履行支付义务。
獐子岛索赔条件为:在2017年3月21日至2018年2月10日之间买入獐子岛,并在2018年2月10日之后持有或卖出的符合索赔条件。根据目前已有一审判决,股民可获赔比例为投资差额损失的30%。
据《证券法》及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之规定,投资者可以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虚假陈述并致使其遭受损失为由,提起索赔。可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獐子岛索赔证据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书、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起步可追溯至1958年,曾先后被誉为“黄海深处的一面红旗”、“海上大寨”、“黄海明珠”、“海底银行”、“海上蓝筹”。现在发展成为以海洋水产业为主,集海珍品育苗、增养殖、加工、贸易、冻鲜品冷藏物流、客运、休闲渔业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海洋食品企业。集团公司位于中国大连市,注册资本7.1亿元,资产总额49亿元,员工4000余人,下设19家分公司、20家子公司、2家参股公司。
3月23日,獐子岛盘中快速回调,5分钟内跌幅超过2%,截至10点37分,报4.15元,成交7148.09万元,换手率2.54%。
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接受近千名投资者委托,代理了多件如ST中安、飞乐音响、中毅达、乐视网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