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圣股份(002742),于2019年9月12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认定三圣股份的信息披露违法事实,包括未及时披露三圣股份通过供应商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事项。
其中,三圣股份违规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具体是指,三圣股份通过其供应商向重庆青峰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峰健康”)提供资金。三圣股份和青峰健康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潘先文、周廷娥,两个公司之间构成关联关系。2018年5月至2018年12月期间,三圣股份通过供应商向青峰健康提供资金合计44900万元,这些巨额资金以预付账款等形式转出。但是三圣股份不仅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反,却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三圣股份作出与事实相反的信息披露。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的规定,上市公司及其中介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说违规上市公司的违法事实,要以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认定为前提。
凡在2018年5月1
投资者按以下要求准备资料:
1、打印时间从首次买入拟索赔股票至今。应当包括股东姓名、证券账号、对账期间、股票名称(或代码)、成交时间、成交股数、成交价格、成交金额佣金、印花税等信息。(从第一次买入该股票打印到现在或全部卖掉之日)
2、尽量打印需要索赔的相关股票对账单,如果只能打印全部股票的对账单也可以。
3、每一页对账单都要盖证券营业部的业务章。
4、打印股东账户基本信息表(开户账户确认单),其中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等基本信息。
5、股民持身份证到开户证券公司打印即可,可事先咨询证券公司后再安排时间去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