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飞乐音响股民集体诉讼一审胜诉 或将爆发大量未参与股民索赔

本月证券维权大事件 飞乐音响股民一审胜诉

本月,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判原告魏某等315名投资者与被告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出台后普通代表人诉讼的首次全面实践。根据一审判决,被告应向原告支付投资损失赔偿款共计1.23亿余元人民币,人均获赔39万余元。

上海金融法院认为:被告飞乐音响在发布的财务报表中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利润总额的行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侵权,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315名原告均于涉案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飞乐音响股票,并在揭露日后因卖出或继续持有产生亏损,应当推定其交易与虚假陈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被告证据不能证明原告明知涉案虚假陈述的存在仍买入股票,也不能证明原告的交易未受到虚假陈述的影响,其提出的行业利好政策等因素不足以排除交易因果关系的成立,但其中受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所致的部分损失与涉案虚假陈述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被告不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法院采纳中证资本市场服务中心出具的损失核定意见,认定原告所应获赔的损失金额为扣除证券市场风险因素后的投资差额损失与相应的佣金、印花税、利息损失之和。证券市场风险因素采用个股跌幅与同期指数平均跌幅进行同步对比的方法扣除,该方法将大盘指数、申万一级行业指数、申万三级行业指数作为组合参考指标体系,充分考虑了投资者每笔交易的权重,能够客观反映不同原告持股期间因市场风险因素对股价的具体影响程度。对于代表人为维护投资者权利

本案一审判决股民胜诉 引大量未索赔股民积极维权

在2017年8月26日至2018年4月12日期间买入飞乐音响股票或债券,并在2018年4月13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尚未提起诉讼的股民,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在本案诉讼时效截止前继续参与索赔。

飞乐音响索赔参与方式:

目前飞乐音响索赔方式较其他同类案件更加多元化,可以参与上海金融法院的投资者保

#飞乐音响证据材料清单#:

(可以面交或快递邮寄至:上海市

(1)索赔股票交易清单或股票对账单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成交股数、成交价格、印花税、佣金等。证券公司营业部需在每页都盖章或加盖骑缝章。

(2)证券开户证明,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飞乐音响4月16日复牌涨停,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也由“*ST飞乐”变更为“飞乐音响”。这也意味利润-4.13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6.96亿元,实现扭亏为盈。


飞乐音响股民集体诉讼一审胜诉 或将爆发大量未参与股民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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