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科林环保收到正式处罚 投资者可启动索赔
2023年2月13日,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ST科林”或者“科林环保”)公告称,2023年2月9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杜简丞先生、李根旺先生、张曼奚女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号),同日杜简丞先生、李根旺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市场禁入决定书》(〔2023〕1号)。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科林环保子公司易有乐网络公司对侠客行(上海)广告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开展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即新媒体广告投放业务收入,采用总额法合计确认收入7,072.54万元,确认成本6,719.35万元。
上述交易实质为代充值业务,科林环保既不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不独立承担交易产生的主要风险,也不承担存货风险,对广告投放服务没有自主定价权,在该业务中的身份是代理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四条,科林环保应该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353.20万元。科林环保对前述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6,719.35万元,虚增营业成本6,719.35万元,分别占科林环保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39.52%、52.24%。
根据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对科林环保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百万元罚款。
目前,根据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因此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
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系签订代理手续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5、收款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