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82 公司简称:金域医学
2022
年度报告摘要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以公司当前总股本467,303,7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1.78元(含税)。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2年,国家在“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基础上,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文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优质医疗资源的扩容与区域均衡布局。第三方医检行业在政策的推动及人民健康需求日益增长的环境下,客户需求日益多元化,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大。生物技术与数字化技术的融合创新,也为行业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和新的发展模式。
(一)国家政策利好第三方医检行业快速发展
“十三五”“十四五”时期,国家始终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对“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作出全面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多项通知、规划,持续完善国民健康政策,系列政策的出台与实施让行业的发展后劲更足。
2022年4月出台《“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将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扩容及区域均衡的布局作为基本原则,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第三方医学实验室可利用技术创新不断助力疾病诊疗能力的提升和优质医疗资源的扩容,同时通过服务模式的创新促进医疗资源均等化。
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明确了2022年深化医改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工作安排。其中提出增强市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支持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牵头组建或参加医疗联合体。同时继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全国40%以上的统筹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或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工作。第三方医学实验室作为社会医疗机构,通过标准化的高质量检验服务,将优质的医疗资源下沉至县级医院,助力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且规模化运营带来的低成本优势将有助于其进一步与公立医院深入合作,提高行业渗透率。
(二)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第三方医检行业发展提供更广阔空间
2022年末,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占比达14.9%,远超国际社会对于老龄化社会的界定标准。为应对该现状,国家已在“十四五”规划中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随着人口结构的变化,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等影响,广大群众的健康意识日渐增强,对健康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我国医疗服务市场的规模不断增加。据最新《中国卫生健康统计
(三)助力解决医疗资源地域分布不均、发展不均衡给行业带来发展空间
医疗资源地域分布不均,资源集中于部分省市。2021年全国三甲医院总数为1651家,其中广东、四川、山东、江苏、浙江5省占比31.5%,而宁夏回族自治区仅有6家三甲医院。
医疗机构发展不均衡,三级医院为医院医疗服务的主体。2021年,占比仅为8.9%的三级医院在整体医院诊疗的38.8亿人次中承担了约22.3亿人次的诊疗,占比57.4%。
第三方医学实验室拥有专业化、规模化的运营,可将服务网络下沉达到县乡一级,将与三甲医院同等质量的医检服务下沉至县乡级医院,助力基层医疗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为解决医疗资源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
(四)技术创新为行业快速发展带来红利
疾病精准治疗能力的提升、生物技术的创新正在推动行业发展。以干细胞治疗、免疫治疗等诊疗技术在肿瘤领域的应用为例,随着诊断发挥着越来越关键的作用,检验技术不断发展。传统技术PCR、NGS不断升级,质谱、多组学等新兴技术的应用正在引领行业发展。第三方医学实验室作为新兴技术的早期应用方,能为临床提供更具有竞争力的诊断产品,助力国家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提升。
数字技术在医疗领域的应用、生物技术和新一代数字技术的融合创新带来行业变革。医疗服务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处在关键阶段,第三方医学实验室已基本实现信息化、网络化,未来行业的发展必然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业深度融合。拥有广阔市场、前沿技术、专业人才、大数据及创新机制的企业可通过前瞻性布局及转型,抢先获得数字化发展红利。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高质量发展、创新驱动发展、集团一盘棋”三大战略为指导思想,持续提升临床服务能力、与高水平医疗机构开展深入的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夯实“顶天立地”的业务格局,推动各项业务稳健增长,业务发展趋势持续向好。
(一)核心业务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成效显现
1.聚焦临床专科,强化学术引领,持续提升临床服务专业度和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产品业绩保持稳健增长,其中血液疾病、神经与临床免疫疾病、感染和实体肿瘤等重点疾病领域业务均呈现高质量发展趋势,推动公司收入规模与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公司持续推动疾病联盟落地和运营。2022年,新加入中国慢性淋巴增殖性疾病工作组、中国滤泡瘤淋巴工作组、全国皮肤神经病理多学科协作组,已加入的国家级疾病联盟和平台累计增至24个。其中国家级病毒诊断研究和推广区域平台围绕“基层病毒适宜诊断技术普及”、“我国病毒监测大数据研究和应用”两个目标,展开“健康万里行”、“猎鹰号发车”等活动近百场,促进十几个省级联盟、区域监测网的搭建落地,总单位成员已超过50家,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国近30个省区的呼吸道病毒监测网络;结直肠癌基层联盟全年举办过百场学术会议,提升基层医生的肿瘤诊断水平,让群众在基层即可享受到优质、精准的肿瘤筛查服务。
公司始终坚持学术引领。一方面,通过学术委员会等为临床和专家提供学术交流顶级平台;另一方面,通过诊断技术专家共识、专利技术临床转化应用、疾病规范诊治流程培训等方式推动疾病规范化诊疗。公司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平台和专家资源,以前沿诊断技术交流、多学科会诊、病例研讨和联合科研等服务方式赋能临床,主办、协办或参与各级学术会议近6000场,为全国约50万名医务工作者创造了专业学习交流的机会,打造线上学术圈,完成超500场线上会议,合计观看数量近60万人次,助力疾病诊疗能力提升,与客户建立全面共赢的合作关系。
2.深耕产品服务,加强顶级资源战略合作,持续优化客户结构、增强客户粘性。
报告期内,公司的月均活跃客户数量稳中有增,客户结构进一步优化。其中,三级医院合作家数进一步增加,三级医院客户收入占比进一步提升至38.40%(常规业务),带动公司整体业务向高端层次发展。
公司持续加强与国内顶级医疗机构达成产学研转化战略合作。与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展开肾病新指标科研及转化项目;与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以生化遗传项目为主展开多维度转化合作;与广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合作抗γ-干扰素转化项目;与西安市第一医院签订神经免疫创新转化实验室,并顺利通过西安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度西安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联合申报平台获上海市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立项等。
公司大力推进三级医院业务拓展向纵深挺进。通过建立面向子公司的多维度赋能体系,促成一批顶级三级医院的全院合作;深化开拓多中心科研项目,构建“金域-高校-三甲医院”良好互动闭环,目前已成功与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北京协和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国家卫健委老年病研究所、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等,在高血压、罕见病、肺隐球菌病、生殖等领域开展多中心科研项目。
公司不断完善产品服务,持续推进重点新产品服务全面升级,如优化微小残留病灶监测套餐及疑难罕见病原体检测方案、优化阿尔兹海默病报告单等;通过重点学科的多中心布局,实现如感染tNGS、肾脏病理等重点产品的TAT提速。在全国七个大区依托大区内的重点学科及技术平台,组建大区临床咨询服务团队,建立三级临床咨询流程实现快速、分层响应,更快更好地服务客户。
3.合作共建业务呈现高质量发展趋势,专业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合作共建实验室业务持续增长,推动新签项目近百个,运营共建项目近740个。
公司持续深化合作共建业务的服务内涵建设,通过整合内、外部资源优势,为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专业服务。基于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优势,持续提升检验与病理整体解决方案能力,在全国21个省区累计合作400余家区域检验病理中心,助力101个国家“千县工程”医院、96个紧密型医共体试点县医院提升检验与病理服务能力,有效助力优质医疗资源的共享与可及。以临床疾病诊疗和学科建设为导向,优化升级肿瘤、感染、遗传、神经等多疾病领域共建方案,助力全国50多家三级医院建设精准医学中心,实现医院诊疗服务能力提升。
4.多维创新模式亮点纷呈,构建持续发展新生态。
秉持“帮助医生看好病”的初心,打造覆盖“检前-检中-检后”全流程服务闭环,为头部互联网医院提供“云检验科”解决方案,全年累计提供30万人次线上医检服务。
另外,干细胞领域探索也取得实际性进展。在临床数据与样本资源库专业委员会的指导下,公司牵头并联合20多家在干细胞研究与应用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高校、科研院所与干细胞相关企业共同制定了国内首个针对人源性干细胞检测的团体标准《实验室人源性干细胞检测通用要求》,为我国人源性干细胞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水平提供支撑,促进我国干细胞领域健康发展。
(二)持续拓展协同业务,多元生态平台加速成型
报告期内,服务新药研发业务稳健。累计为超2000项I-IV期药物临床试验提供中心实验室服务;服务灭活、重组蛋白、mRNA多款疫苗临床研究。与国内外创新药企广泛建立战略合作,在肿瘤、感染、内分泌代谢、自身免疫、疫苗等重点领域继续深耕差异化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以基因组学、蛋白组学、空间组学(多色免疫组化)等组成的生物标志物综合服务能力;积极布局生物药生物分析。
食品卫生检验方面。食农、日化、公共卫生、营养健康四大版块齐头并进,持续向好。其中,食农版块通过英国FAPAS国际能力验证。日化版块获得人体功效评价国家标准全项资质能力,加速连锁进程,迈出“跨省”探索第一步。营养健康版块与汤臣倍健签署双边集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探索GNCP能力体系构建。
医学冷链物流方面,进一步提升物流合规经营能力,首家在药监系统新规要求下成功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5年,助力集团医检业务,协同全国子公司业务开展和落地及合规化业务风险。报告期内,金域达物流荣获《中国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三十家重点企业》及《2022年中国医药供应链锐意企业》;2022年金域达物流续评WB/T1115-2021《体外诊断试剂温控物流服务规范》行业标准达标企业。华南生物材料出入境公共服务平台继续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天然优势,服务湾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司法鉴定业务、体检业务稳步发展。其中,广东金域司法鉴定所入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名单。常规体检业务业绩稳步提升,在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为进一步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体检中心于2022年8月份完成改制。
(三)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大力支持国家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自身专业优势,联同政府、医院从提升地区医检水平、节省医检资金支出等维度,面向基层积极开展罕见病检测、慢病管理、“两癌”筛查、居民营养检测、老年人体检、出生缺陷预防等民生业务,助力政府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其中,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罕见病诊疗水平能力提升项目中,公司承接了近20个省份的相关基因检测任务;国家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服务范围覆盖超30个省份;公司还承接了中国疾控中心全国性流行病学调查项目《2022年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项目》和《中国发展与营养健康影响队列调查项目》。启动“致敬老区 健康中国乡村行”大型公益活动,与各地政府部门、医疗机构、行业学会通力合作,截至2022年底已为全国9省区12个革命老区居民提供义诊、科普、学术讲座和健康检测等公共卫生服务,并还将持续开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476,074,538.17元,同比增长29.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52,785,213.09元,同比增长24.02%。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82 证券简称:金域医学 公告编号:2023-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相应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现金流等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①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执行《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于2022年5月19日发布了《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2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①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下转B版)
本版导读
2023-04-25 2023-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