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条件
于2022年1月9日之前买入宏达新材,且在2022年1月1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宏达新材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具备诉讼索赔的法律基础。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尽快联系办理索赔手续,并提供以下基础资料:
1、买卖上述股票的全部对账单原件(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帐单原件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从投资者首笔买入开始一直打到最后一笔卖出,未卖出者要打出目前的股票库存股的情况);
2、证券账户开户确认单,由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对账单上能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交开户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索赔依据
ST宏达(002211)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12月2日收到了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且在2022年01月09日,该公司公告称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2001号)。
根据告知书,ST宏达存在三项违法行为,
索赔损失
预计可赔损失包括
1
投资差额损失(自实施日计算至基准日或卖出日);
2
所涉资金的佣金和印花税;
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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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索赔律师团-盛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