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002370)股民索赔已有示范判决,这部分股民可以参与索赔

投资者诉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亚太药业,证券代码:600589,债券简称:亚药转债,债券代码:128062)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杭州中院此前已作出投资者胜诉的示范性判决,判令公司向投资者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时任法定代表人陈尧根等承担连带责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亚太药业赔偿债务在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投资者向亚太药业索赔源于证监会的一纸罚单,2021年4月22日,亚太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4 号)。证监会决定:对亚太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亚太药业股民索赔条件: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股民朋友也可通过查找公号“

成功案例:

股民索赔成功案例众多,包括:山西路桥、山东墨龙、抚顺特钢、藏格控股、中安消、银亿股份、宝利国际、三房巷、超华科技、三圣股份、中毅达、新纶新材、延安必康、祥源文化、香溢融通、金花股份、飞乐音响、中兵红箭、欢瑞世纪、圣莱达、济南高新、广东榕泰、辉丰股份、天娱数科、奥瑞德、金正大等等。

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特别注意:对账单需要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证券代码、股票买卖的时间、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内容,如果该股票目前还有持股,还需要打印库存股的清单。买卖交易较多的,除提供纸质版外,还请提供交易记录的EXCEL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亚太药业(002370)股民索赔已有示范判决,这些股民可以参与索赔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