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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海越能源(维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600387,证券简称:海越能源)证券虚假陈述案传来捷报,根据公开报道显示,绍兴中院对海越能源首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公司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起诉索赔。(海越能源维权入口)

案情回溯,2022年11月12日,海越能源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海越能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海越能源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相关交易金1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归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海越能源集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

  根据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依法起诉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

网上公开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维权)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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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子蓉


海越能源股民索赔一审胜诉 后续股民仍可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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