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日,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宜生,证券代码:400099,原600978)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

2020年4月27日,宜华生活公告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6月4日,公司公告披露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近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经查明,宜华生活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16年至2019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

宜华生活通过虚构境内销售业务、高报出口货物销售额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298,105,723.47元 、2,140,289,921.25元 、2,012,100,540.10元和641,036,634.73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0.32%、26.68%、27.18%和12.22%。

按照境内销售实际虚增利润以及按照外销平均毛利率估算境外销售虚增 利润,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宜华生活分别虚增利润773,082,765.38元、868,741,686.49元、906,332,396.58元和230,590,983.74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按绝对值计算)的 88.24%、98.67%、192.78%和 99.37%。

(二)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以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

宜华生活通过财务不记账、虚假记账、伪造银行单据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

在剔除未达账项因素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2016年12月31日的货币资金余额为3,552,073,045.82元,经查实虚增银行账户资金2,439,835,376.26元,虚增的金额分别占公司披露货币资金总额的68.69%、净资产的32.95%和总资产 的15.72%;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2017年12月31日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4,229,034,586.32 元,经查实虚增银行账户资金1,598,098,123.26元,虚增的金额分别占公司披露货币资金总额的37.79%、净资产的20.04%和总资产的9.57%;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2018年12月31日的货币资金余额为3,388,644,465.57元,经查实虚增银行账户资金2,606,776,694.49元,虚增的金额分别占公司披露货币资金总额的76.93%、净资产的31.17%和总资产的14.60%;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2019年6月30日的货币资金余额为2,767,419,442.80元,经查实虚增银行账户资金2,014,638,295.61元,虚增的金额分别占公司披露货币资金总额的72.80%、净资产的23.84%和总资产的11.68%。

二、2016 年至 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经查,汕头宏辉公司、汕头亮光公司由宜华生活的控股股东宜华集团实际控制,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公司是宜华生活的关联法人,其与宜华生活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关联交易。

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未经上市公司决策的情况下,宜华集团总裁刘绍香直接指挥相关人员,通过宜华生活名下共6家银行的10个账户向汕头宏辉和汕头亮光名下共2家银行的3个账户进行资金划转,总共划转资金15,710,968,918.60元,回流资金16,420,811,763.60元。

其中,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与汕头宏辉资金往来额分别占宜华生活当期披露经审计净资产的123.21%、145.93%、105.07%、2.47%、21.8%;2019年宜华生活与汕头亮光累计资金往来额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52%。

宜华生活对上述与汕头宏辉及汕头亮光的巨额资金往来均未记账,亦未按照相关规定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其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据此,中国证监会决定:一、对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的罚款;二、对刘绍喜给予警告,并处以93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900万元;三、对刘壮超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的罚款;四、对万顺武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五、对周天谋、刘伟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的罚款;六、对刘绍香、王维咏、黄国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的罚款;七、对胡伟滨、陈义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八、对刘文忠、王克、刘国武、孙德林、陈楚然、王四中、黄泽群给予警告, 并分别处以60万元的罚款;九、对邱富建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十、对谢春松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的罚款。”

同时,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刘绍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刘壮超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万顺武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周天谋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刘伟宏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20年5月6日起,股票更名“*ST宜生”。2021年1月19日-2月22日,该股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今年3月22日,*ST宜生摘牌终止上市。

此次宜华生活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与此前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基本一致。中国证监会现在已经对宜华生活作出了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投资者索赔诉讼程序也将正式启动。虽然宜华生活已退市转板,但并不影响受损投资者主张民事索赔权益。

: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查看。

投资者欲了解更多可索赔股票详见“索赔名单”。

【索赔基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待索赔股票对账单(自首次买入之日打印至今)。详见“股票投资者维权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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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任,垫资为广大投资者维权,凡是因公司虚假陈述而造成亏损的,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诉讼团队都将垫资为您通过诉讼途径提出索赔,未获赔偿的不收取任何费用,其目的在于向广大投资者普及证券诉讼的法律法规,希望广大投资者能够知法、懂法、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提示您:诉讼团队,为赢而战。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出了风险怎么办,找帮您维权。诉讼团队有信心向您承诺:“未获赔偿,免费为您打官司。“垫资索赔,唯有!”您给我信任,我帮您索赔!

1979

2010室


索赔动态:宜华生活财务造假收到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公司及相关人员累计被罚388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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