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致残失能被鉴定无生活自理障碍# #男子工伤致残索赔65万仅获赔20多万#】2022年,江苏南通一男子孙志华干活时从5米高的安装现场摔下,脾脏被切除,全身上下多处骨折。出院后,孙志华的行动和语言能力迟迟没有恢复,只能卧床,吃饭、大小便均不能独立解决,需要一直有人照料。出院病历诊断显示孙志华仍存在由于脑损害和功能障碍及躯体疾病引起的精神障碍、颈髓变性等。2023年,南通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依据孙志华手和腿能弯曲,鉴定为“残疾程度六级,无生活自理障碍”。孙志华儿子称代其父亲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赔付65万余元。2024年11月,法院根据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仅判用人单位赔付20多万元。但在判决前失能评估和二级残疾的证明材料提交给法院。记者致电南通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对医保局评估结果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出具结果的差异,工作人员表示,医保评定的标准和劳动能力鉴定的评定标准是不一样的。“一般是会根据当事人实际提供的材料以及现场鉴定的检查情况来评定的。”另一名复核鉴定的工作人员称,当时专家已经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查体。记者询问鉴定是依据当事人的何种情况来评定其为无生活自理障碍?工作人员则表示鉴定现场的情况不对外公开。如果当事人每一年伤情有变化,在与用人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前提下,鉴定满一年是可以申请复查鉴定的。(记者 徐韶达 剪辑 周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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