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结婚是因为爱情,而有些人纯粹是搭伙过日子,稍微有些波折,夫妻就各奔东西,这种关系没有一点亲属价值,只关注自己的利益,而不理会他人的感受,交友结婚一定要看对方人品,人品不行,大概率会始乱终弃。

9月16号讯,贵州开阳县法院审理了一起侵权责任索赔案件,1岁的宝宝在外婆家玩耍时意外溺亡,孩子父亲竟然一纸诉状将妻子,丈母娘和大舅哥告上了法庭,要求三方赔偿自己80余万,经过法院审理,排除了孩子母亲和大舅哥的赔偿责任,认定孩子外婆赔偿2万元,关键是孩子溺亡时,这个父亲也在场,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亲人变仇人。

1岁5个月的小宝在2022年初被舅舅接回了家,小宝的母亲跟随,父亲随后也自行前往丈母娘家里,第二天,小宝在外婆家玩耍时,意外掉入了外婆家的沼气池中,当时外婆和孩子父母均在家,等发现时,孩子已经不幸身亡。

警方调查后发现小宝溺亡没有犯罪事实,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于是不予立案,本来孩子去世,一家人都非常自责悲痛,小宝父亲却认为要不是孩子舅舅和外婆,孩子根本不会死,于是将孩子舅舅,外婆和母亲一同告上了法庭。

小宝父亲认为,妻子,丈母娘和大舅哥没有尽到监护责任,要求对方赔偿自己80余万,这个父亲真是愚蠢之极,要钱不要脸,自己当时也在,为何没有尽到监护责任,真是乌鸦落到猪腚上,光看见别人黑,看不到自己黑。

法院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找双方谈话,了解情况,同时去案发现场勘察,发现这个沼气池修建多年,井口没有井盖,法院还看了警方的办案卷宗和事故发生后处理记录,然后审理了这起“匪夷所思”的索赔案。

法院认为,子女应当在法定监护人或者委托监护人监视范围内,小宝溺亡时只有1岁5个月,原告和被告中小宝母亲作为孩子法定监护人,没有尽到保护责任,导致小宝坠入沼气池溺亡,作为监护人,丈夫要求妻子赔偿,显然不合理,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案发时,小宝父母都在场,小宝的舅舅不存在临时监护责任,原告要求小宝舅舅赔偿不予支持,小宝的外婆虽然没有对孩子的监护责任,对孩子死亡更不可能存在主观意图,但是她疏于沼气池管理,导致小宝处在有安全隐患的环境中,法院酌定小宝外婆赔偿小宝父亲2万元。

孩子刚去世,这个父母就找孩子亲属索赔,显然毫无人情,谁都不愿意看到这个结果发生,作为父母都没有看护好,还指责别人合适吗?不反思自己却为了钱啥都不顾了,简直丧心病狂,人性的恶被体现的淋漓尽致,这样的婚姻也注定没有结果,对于此事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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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溺亡!男子向“妻子一方”索赔80万,法院:孩子外婆赔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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