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崔铭:
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5号)决定没收崔铭违法所得1,660,537.43元,并处以3,421,074.86元罚款。该处罚决定书已送达生效,但你至今未按规定缴纳罚没款。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罚没款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自本催告书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缴清罚没款。罚没款汇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对本催告书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2024年6月14日
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崔铭:
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5号)决定没收崔铭违法所得1,660,537.43元,并处以3,421,074.86元罚款。该处罚决定书已送达生效,但你至今未按规定缴纳罚没款。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罚没款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自本催告书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缴清罚没款。罚没款汇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对本催告书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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