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维丝(中创环保,300056)股民索赔策略专题
三维丝(中创环保,300056)股民索赔策略专题
一、提醒股民:参与索赔的股民应符合以下条件:在2016年3月及利息损失)。
请参与集体索赔的股民准备好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
2. 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复印件或交割单复印件;
3. 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或开户申请表复印件。
二、虚假陈述被罚经过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厦调查字201704号)。
2018年10月30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厦证监处罚字〔2018〕3 号】。
2019年5月6日晚间公告被厦门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号】。
三、特别提示
,可能会对索赔条件作进一步调整。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我国证券诉讼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且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