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22日消息(记者王吉星)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视听大会》报道,由上海金融法院审理的投资者诉科创板上市公司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控人、高管、中介机构等12名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以调解方式审结,7195名适格投资者获2.8亿余元全额赔偿。该案件作为全国首例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特别代表人诉讼,也是我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对于投资者保护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为什么以和
投资者“零成本”维权?
在普通代表人诉讼的权利公告期间,中方面的优点。
首先,特别代表人诉讼遵循“默示加入、明示退出”,只要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都会被自动囊括到特别代表人诉讼中,不需要投资者自己去向法院申请登记,除非投资者自己声明退出特别代表人诉讼。其次,作为公本,对投资者而言可谓是“零成本的保障”。
泽达易盛特别代表人诉讼调解协议草案异议听证会现场(上海金融法院供图)
“我的损失为什么没有全覆盖?”
本案调解过程中,上海金融法院组织各方召开了调解协议草案异议听证会,听证会现场,有原告投资者就损失金额的计算方法、结果、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扣除等问题提出异议。
“有的投资者会问,我的损失怎么没有全覆盖”,朱颖琦解释,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上的损失由多种因素造成,在虚假陈述侵权案件中,被告需要承担赔偿的是由“被告的欺诈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如果把全部损失都归因于被告,不仅不客观,也不理性,本案根据每个投资者交易数据的不同,精细化地确定每位投资者的损失。
原告投资者田先生的获赔记录
和解胜于判决?
本案从2023年4月立案,到赔偿款项发放完毕,历时短短9个月。审结结果公布以后,引起社会各界关注,有专家认为“和解胜于判决”,证券集体诉讼中的和解尤其值得大力提倡。对比首例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康美药业案”,从立案到一审判决用时将近一年,且康美案各方都没有上诉,否则诉讼周期则会更久。
者损失的核算工作量非常大,还面临申请法院执行的情况,诉讼周期长,时间成本高,而调解则会更加集中、高效、终局地解决纠纷,能让投资者实实在在、高效地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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