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工商登记类案件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未经他人同意,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并将其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被冒名者不仅可能承担民事债务,甚至引来其他灾祸。面对这种情形,应该如何处理呢?
2012年,A公司成立,并将王某某登记为法定代表人。2014年,A公司准备提出公司登记(备案)申请,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王某某变更为王某。A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王某某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并向某区市监局提交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等相关资料。经审核后,某区市监局作出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将A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王某某变更为王某。对于这一切,正在读大学的王某并不知情。直至2022年,王某以某区市监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商登记。
某区市监局辩称,其根据A公司提供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资料,依法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在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为A公司办理变更登记,程序合法,其已经尽到形式审查义务,不存在可撤销情形。
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对A公司向某区市监局提交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资料中王某的签字是否为本人所写进行笔迹鉴定。经鉴定,不是同一人所写。
人民法院认为:某区市监局依法尽了形式审查的义务,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适用法律也无不当。但在本案诉讼中,结合在案证据、庭审陈述及鉴定意见,能够认定《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处“王某”签名字迹与样本王某字迹不是同一人所写,可以证实A公司进行变更登记时所提交的“王某”签名字迹的相关材料系虚假材料。基此,A公司提供的虚假公司变更登记材料,导致某区市监局错误变更登记,对王某造成了侵害,应当予以撤销。故,判决撤销某区市监局对A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
尽管历经一番波折,王某的难题终究得到解决。在此,也要提醒大家,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避免身份隐私泄露,被不法分子擅自冒用。如果遇到被冒名工商登记等情况,也不必惊慌,除通过法院行政诉讼途径解决问题外,也可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提供有助于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的文件材料,并由工商管理部门直接撤销错误登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供稿:行政庭 秦霄
原标题:《冒名登记成法定代表人,应该如何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