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收盘,搜于特、搜特转债就已经锁定了面值退市。烂股出好债的时代过去了,以后不能再无脑买转债。
有不少朋友也拥有这只转债,有的是买了几百张赌刚兑,有的买了几十张为了见证历史。我不一样,我只是单纯的头铁。。历史上可转债的鬼故事太多了,每次都是获利的机会,已经形成了“狼来了”的惯性,结果这次雷真的爆了。。
现在搜特转债已经几乎没了转股价值,后面就是看能偿还多少债务。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对高新供应链诉搜于特集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经采取多方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具有可供直接执行的财产。”也就是说,公司账上已经彻底没钱了。
很多朋友认为搜于特严重负资产,就是没有钱还债了。但是资不抵债并不代表没有可以变现的资产。
根据昨天深交所下发的对搜于特的问询函,公司还有一些对外投资的股权、应收账款,以及可转债专款建造的大楼等。虽然最后能卖多少钱不好说,但并不是一点可变现资产都没有。
有了偿债资金,小额刚兑就有了执行基础。法律没有有关小额刚兑的明确规定,但是《破产法》里有一条:“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立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进行表决”。
出于维稳需要,这个“必要”在历史上处置违约债券时成了非常普遍的操作,经常会优先清偿小额债权人,也就是小额刚兑的来源,这也很好理解。
假设A公司破产了,拥有可变现资产300万元,欠100位债主共计负债1000万元,严重资不抵债。其中欠了90位小额债权人200万元,欠剩余10位大债主800万元。
如果把300万元平均偿还100位债主,那90位小额债权人不满意,引发90人维权。如果在300万里拿出200万,给90位小额债权人全额兑付了,那么zf只需要应付剩余10位大债主的维权行动,而且剩余的大债主通常都是金融机构,维稳压力大大减轻。
要命的是可转债是劣后债权,按现在搜于特的财务状况,很可能在清偿完普通债权之后,一毛钱都没的偿还可转债。
不过可转债持有人也不是一点权利都没有。可转债募集的资金是专款专用,搜特转债募集的资金建设了时尚产业供应链总部,剩余的资金一部分被公司拿去补充了流动资金。
按规定,可转债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时,转债持有人可以主张回售。而且在可转债专项资金的使用过程中,有没有违规的地方,也可以作为未来维权的一个依据。
现在参与搜特转债的风险还是很高的,作为第一只退市转债,如何处置,一切都是未知,我是已经先全额计提了。虽说这次俺对风险保持了敬畏之心,买的数量很少,但毕竟也是真金白银的损失,说不心痛那是假的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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