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7月19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泽达易盛案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公司”)披露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号)。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者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泽达易盛案投资者授权委托的公告》,投资者服务中心现公开征集投资者授权委托,申请参加泽达易盛案(以下简称“本案”)普通代表人诉讼,并申请转换特别代表人诉讼。

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参加诉讼依据

(一)《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

(二)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9号)。

(三)上海金融法院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

二、征集投资者范围

022年5月11日(含)期间买入、并于2022年5月11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被告泽达易盛的股票(包括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证券代码:688555),且与本案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

因人脸识别系统技术所限,参与本次征集的对象仅限于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自然人投资者,不包括本公告涉及的索赔对象。

三、索赔对象

根据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被告为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应、应岚、隋

四、参与方式

电脑端:请点击

二维码

申请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五、征集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次日2023年7月20日起至2023年7月26日24:00前。

六、费用承担

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如法院认定本案为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投资者可不预交案件受理费。如败诉或者部分败诉,人民法院将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视原告的经济状况和案件的审理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

七、特别提示

(一)网上操作须知

电脑端申请请使用火狐(Firefox)、Chrome浏览器登录,因需进行身份识别,请投资者使用带有摄像头的电脑进行操作。

(二)接受投资者委托原则

投资者服务中心将在材料齐备的适格投资者中按申请时间先后排序,接受前50名投资者委托。

(三)各方诉讼地位

助开展工作。未声明退出的适格投资者居于原告地位,享有法定权利,承担相应诉讼风险及法律责任。

(四)诉讼风险

投资者在参与诉讼时需充分知悉相应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投资者能否获赔、获赔多少,将由法院判决或调解书确定。投资者实际能拿到的获赔金额,还将依赖于对方当事人履行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及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存在无法获得偿付的风险。

2.结案时间可能因案件审理需要及其他法定事由而延长等。

投资者可关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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