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欣资源(600490)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69,908,860.13元,同比增长12.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537,467.20元,较上年同期扭亏为盈。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阴极铜、氢氧化钴产品,除此之外公司的主要业务还包括与金属矿冶关联的贸易、金融业务,以及黄金开采业务。
鹏欣资源(600490)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从事黄金、铜、钴及其他金属矿产资源的勘探、开采、冶炼加工及相关产品销售业务,开展与金属矿冶关联的贸易和金融等方面业务。
因鹏欣资源(600490)控股子公司希图鲁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矿堆侵占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监局于2023年7月12日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鹏欣资源(600490)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上海证监局于2021年9月26日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12月24日,鹏欣资源(600490)公告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收到34名投资者索赔,要求共赔偿损失,并四位当事高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诉讼索赔金额合计约1,745万元。
上海金融法院选取其中刘丽芳案作为示范性案件。2023年3月上海金融法院就示范性案例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我司应赔偿损失5,215.22元,四位高管在1%-5%不等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3年8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决维持原判,公司已履行生效判决并支付全额赔偿。其余33案将参照示范性案例判决结果,目前上海金融法院尚未正式判决。
需要索赔的投资者可以继续提起索赔,在2019年2月28日到2019年4月25日之间买入鹏欣资源(600490)股票,并在2019年4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鹏欣资源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