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9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由于电子集团出现债务危机,导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有169,204.22万元(具体金额以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为准)占用资金未退回。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电子集团占用资金期限将满1个月。因此,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9月29日停牌一日,复牌后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A股简称为ST联创。

2026年8月28日晚间,联创光电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2026年8月4日晚间,联创光电发布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伍锐先生于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52026007号、证监立案字0252026008号),因公司及伍锐先生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伍锐先生立案。

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被证监会立案,有可能涉及以下问题:控股股东/实控人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实控人指使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虚增收入/利润/货币资金);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担保,全程隐瞒不披露;隐瞒重大关联交易、隐瞒实控关系、隐瞒权益变动;未按期披露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年报重大利空隐瞒;内幕交易+信息披露违法叠加;发行造假等。

本次立案的具体原因与处理结果,有待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说明: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均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告、证监会及交易所公开信息、现行法律法规,科普证券虚假陈述索赔的法律流程,不代表该个股必然满足索赔条件,不承诺可获赔偿。仅作为投资者维权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案件最终事实、赔付标准及结果,以监管处罚文书及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联创光电(600363)被ST,16.9亿资金占用未退回,投资者或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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