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业务时的执业瑕疵。这一监管动作,让市场目光再次回到这家已因欺诈发行被处罚、并已停牌的上市公司身上。

中介机构被警示:IPO法律服务的两道瑕疵

根据警示函,国枫所及相关人员在两个环节存在问题。其一,核查发

警示函针对的是中介执业质量,与*ST元道自身的信息披露违法属不同层面的监管事项。但对投资者而言,IPO链条上的中介机构被点名,往往意味着发行阶段的核查基础存在薄弱环节。

欺诈发行定性落地:三年虚增营收超4.9亿元

真正决定索赔基础的,是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认定,2019年至2021年,*ST元道通过虚构工作量确认单等手段虚增营业收入,三年虚增金额分别约为6590.26万元、1.61亿元、2.64亿元,合计超过4.9亿元,占各期披露营收的比例分别为8.75%、13.12%、16.23%。公司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因此存在虚假记载。

此外,2022年年度报告同样存在虚假记载,当年虚增营业收入约1.66亿元,占披露营收的7.87%。基于上述两项违法事实,*ST元道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2.39亿元罚款;时任董事长李晋被罚750万元并采取5年市场禁入,时任财务总监曹亚蕾被罚600万元并采取4年市场禁入,时任董事吴志锋被罚300万元。

公司回应称,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营层面,2026年中报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92亿元,同比下降15.83%,归母净利润为-0.55亿元。行情方面,揭露日前一交易日(2025年7月11日)该股收于27.00元,揭露日(2025年7月14日)收于21.60元,单日跌幅20.00%;公司股票自2026年8月31日开市起停牌,停牌前一交易日(2026年8月28日)收盘报3.31元,较揭露日前累计下跌87.74%。

索赔诉讼已进入司法程序:部分材料递交法院

随着处罚决定书落地,投资者索赔的司法路径已逐步清晰。据披露,2026年7月27日,部分投资者的索赔材料已递交法院,等待后续安排;次日,乌鲁木齐中院反馈案件已移送石家庄中院管辖。目前该案由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前一交易日收盘仍持股的投资者,可依法主张赔偿。完整索赔参数如下表。

案件要素一览

证券代码301;实施日2022年7月8日;揭露日2025年7月12日;诉讼时效截止日2028年7月11日;管辖法院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哪些投资者可能符合索赔条件?答:在2022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1日期间买入该股,并在2025年7月11日收盘时仍持有的投资者,初步符合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问:诉讼时效何时截止?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8年7月11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宜尽早关注。

问:公司已停牌、面临退市,还能索赔吗?答:公司退市不影响投资者就其虚假陈述行为主张民事赔偿,索赔诉讼仍在推进中。

问:如何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后续开庭、判决等节点以法院通知及公开披露为准。

证券监管处罚持续披露,投资者可关注权威信披渠道了解近期同类立案进展。

本文信息整理自公开监管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


*ST元道(301)收2.39亿罚单 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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