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5 月 9 日,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 2026]13 号)。
经查明,清越科技及相关人员违法事实如下:
一、清越科技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2021 年 12 月 21 日,清越科技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22 年 8 月 22 日,清越科技披露《招股说明书》上会稿,将报告期更新为 2019 年至 2021 年;2022 年 9 月 9 日,清越科技披露《招股说明书》注册稿;2022 年 11 月 11 日,清越科技披露《关于同意清越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2022 年 12 月 27 日,清越科技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2022 年 12 月 28 日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2,440 万元。
经查,2021 年,清越科技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等方式虚增利润总额 10,654,935.32 元,占《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注册稿披露的 2021 年度利润总额的 21.72%。清越科技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二、清越科技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2022 年至 2023 年上半年,清越科技因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虚假销售显示模组、未及时对补缴税款进行会计处理等事项,导致 2022 年度利润总额虚增 45,402,098.54 元、占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 104.58%,导致 2023 年上半年利润总额虚增 47,535,999.83 元、占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145.10%。2023 年,清越科技未及时披露补缴 44,419,917.22 元出口退税款事项,占 2022 年经审计净利润的 79.74%。
因此,证监会拟决定: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7,288 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2026 年 5 月 9 日,清越科技还发布《清越科技关于收到相关方拟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通知的公告》,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高裕弟的通知,上述相关方拟共同出资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
2025 年 10 月 31 日,清越科技发布公告,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5011 号)。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一、哪些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北京张春杰
说明: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二、索赔流程是怎样的?
程法律支持。
3. 如果符合索赔条件,代理事宜协商一致
该系列案件法院遵循 ” 不告不理 ” 原则,投资者主动提起诉讼,违规的上市公司才有可能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