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条件

为准)

案情回顾

2023年12月4日,证监会对天沃科技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3】149号)。

经查明,天沃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17年至2021年,天沃科技控股子公司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电力)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中机电力在37个新能源电力工程承包项目的收入确认上存在不实,通过制作虚假的产值确认单虚构或调整项目完工进度,调节项目收入和利润,导致2017年至2021年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前述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且无商业实质,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天沃科技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在相应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2021年,天沃科技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3.21%,占当期记载的净资产绝对值的45.92%。天沃科技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

三、2019年8月,天沃科技将1.6亿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以自筹资金提供的借款。天沃科技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1.6亿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也未在《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四、天沃科技未在2022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

案件进展

此前,天沃科技投资者索赔案件已有一审胜诉判决,天沃科技提起上诉,目前在二审中。

免责声明


天沃科技(002564)投资者索赔已有一审胜诉,案件持续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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