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立案!宝馨科技(002514)及实控人双双被查,亏损股民可维权
2026年1月31日,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宝馨科技,证券代码:002514)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马伟立案。
公司此前披露自查及整改报告显示,2022年度、2023年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相关资金占用已于2023年10月31日全部收回。本次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监管工作,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宝馨科技(002514)股民索赔条件(暂定,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在2022年9月1日至2026年1月30日之间买入宝馨科技股票,并且在2026年1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依法提出索赔。
会及时发布该案索赔公告、进展动态,助力股民高效维权,挽回投资损失。
成功案例:
安消、银亿股份、宝利国际、三房巷、超华科技、三圣股份、新纶新材、延安必康、祥源文化、香溢融通、金花股份、飞乐音响、中兵红箭、欢瑞世纪、圣莱达、济南高新、广东榕泰、辉丰股份、天娱数科、奥瑞德、金正大、海越能源、中潜股份、长园集团、工大高新、大东海、仁东控股、广州浪奇、宁波东力、宜通世纪、粤传媒、每日互动、华虹计通、上实发展、广东明珠、摩登大道、上海电气、宏图高科、跨境通、同洲电子等等。
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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