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受损投资者提起索赔诉讼已进入倒计时阶段。

回顾本案,2021年5月27日,宋都股份披露《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函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幸福健控股、实控人俞建午公开承诺,最晚于2023年6月30日前有序安排资产变现,且最晚于2023年12月31日前彻底消除与宋都股份之间以存单形式的互保情形。然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责任主体并未兑现上述承诺。

幸福健控股及实控人俞建午因上述违规行为,于2024年3月收到浙江证监局的警示函,并于同年5月被上交所公开谴责。相关处罚是引发投资者索赔诉讼的依据之一。

”(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已有部分投资者在诉宋都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幸福健控股(原浙江宋都控股)、实控人俞建午的案件中获得法院一审胜诉判决。


宋都股份索赔时效仅剩不到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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