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5日晚间,*ST东通(300379)的两份公告,给5.5万余名股东浇了一盆冷水。公司因长期、系统性财务造假及欺诈发行,收到北京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股票自11月26日起停牌,距离被深交所终止上市仅一步之遥。这场持续四年的造假骗局,最终以2.73亿元的巨额罚款和强制退市的结局落幕。

四年造假层层升级:从虚增利润到欺诈募资22亿

*ST东通的造假始于2018年的一笔收购。当年12月,公司将北京泰策科技收入麾下,这家全资子公司随后成为其财务造假的“工具”。2019年至2022年期间,*ST东通通过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手段,持续虚增收入和利润,且造假规模逐年扩大。

数据显示,这四年间公司累计虚增收入4.33亿元,虚增利润3.14亿元。其中2022年的造假尤为猖獗,虚增利润1.24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高达219.43%——意味着公司当年的“盈利”完全是造假虚构,实际早已陷入亏损。

更严重的是,*ST东通将虚假财务数据用到了证券发行中。2022年公司定向增发股票时,相关文件直接引用了2019年至2021年的虚假营收和利润数据,靠着这些“漂亮”的报表成功募资22亿元。这种建立在谎言之上的融资行为,彻底破坏了证券市场的诚信基础,构成典型的欺诈发行。

监管重拳出击:2.73亿罚款+10年市场禁入

针对*ST东通的严重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并未手软,开出了合计2.73亿元的“天价罚单”,相关责任人也被追责到底。

公司层面,因信息披露违法和欺诈发行,合计被罚款2.29亿元,其中仅欺诈发行一项的罚款就达2.2亿元,彰显了监管对发行环节违法的零容忍态度。

核心责任人更是难逃惩处。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黄永军作为造假主导者,被给予警告并合并罚款2650万元,同时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彻底失去在资本市场执业的资格。时任财务总监徐少璞等其他直接责任人,也分别被处以50万元至650万元不等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在调查过程中,*ST东通及黄永军等曾以各种理由请求从轻处罚,但北京证监局经复核后,对这些申辩意见全部未予采纳,体现了监管执法的刚性。

退市已成定局,5.5万股东索赔通道开启

如今,*ST东通已明确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股票自11月26日起停牌。后续一旦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公司股票将进入15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简称变更为“东通退”,期满后正式摘牌。

日至2025年4月14日期间买入*ST东通股票,且在2025年4月15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均符合索赔条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大股东主导造假:赔偿责任不能“一罚了之”

在*ST东通的造假事件中,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黄永军作为核心主导者,其行为直接将公司推向退市深渊,也让数万中小股东沦为“接盘侠”。从责任认定来看,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经营决策拥有绝对话语权,正是其利用控制权主导虚构业务、编造财务数据,才导致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违法的发生,理应承担首要赔偿责任。

当前监管部门对黄永军处以2650万元罚款并实施10年市场禁入,虽体现了惩戒力度,但与投资者的巨额损失相比,仅靠行政罚款难以弥补中小股东的亏空。从资本市场的成熟经验来看,大股东主导的财务造假,不应止步于行政处罚,更需通过民事赔偿机制让其“倾家荡产”——不仅要以个人财产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还应明确造假所得的追缴用于赔付。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ST东通的造假资金流向、大股东是否通过减持等方式套现离场,仍需进一步核查。若查实大股东借造假拉高股价实现违规减持,除民事赔偿外,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形成“行政+民事+刑事”的三重追责闭环。只有让造假者付出“肉痛”的代价,才能从根源上遏制大股东的违法冲动,守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警示意义深远:造假终会付出代价

*ST东通的案例再次警示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是一条不可触碰的红线,无论手段多么隐蔽,最终都将被监管识破,付出沉重代价。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诚信经营才是立足之本;对于投资者来说,需警惕业绩“暴增”背后的风险,同时在自身权益受损时,要学会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随着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零容忍”已成为资本市场的常态。*ST东通的退市,不仅是对违法者的惩罚,更是对市场秩序的维护,将推动资本市场朝着更健康、更规范的方向发展。


ST东通:四年造假终迎审判退市,小散损失谁来承担?不能一退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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