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
入库编号:2024-08-2-314-002
关联索引:
一审上海金融法院(2018)沪74民初330号民事判决
二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沪民终263号民事判决
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很多人买股票亏了钱,会吐槽公司没说实话害我亏,但真能找公司索赔吗?最近上海高院的一起判决,把这事掰扯得明明白白,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不仅能告,还能按公平规则拿到赔偿。
一、案情:买了隐瞒关联交易的股票,投资者要索赔
卢某、杨某等四位投资者,几年前买了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某科技公司”)的股票。后来股票下跌亏了钱,他们查到2017年中国证监会专门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某科技公司从2004年到2015年,每年年报都没披露和经销商的重大关联交易,这些交易金额不小,却一直藏着掖着。
投资者认为公司没说实话,导致自己误判了公司价值,买了股票才亏的!于是把某科技公司告到法院,要求赔投资损失。
某科技公司急了,辩称三点:
1.没披露的交易是真实公允的,不是故意骗钱;
2. 投资者是2015年牛市才买的,和几年前的隐瞒没关系;
3. 就算要赔,得扣掉股市大跌的系统风险,还有公司自己业绩下滑的损失。
法院查明关键事实:
证监会确实认定了某科技公司的未披露关联交易违法;
双方认可:若算侵权,虚假陈述实施日是2005年3月19日(2004年年报发布日),揭露日是2015年11月20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的公告日),基准日是2016年1月5日,基准价6.42元/股;
这起案子是“示范判决”,法院请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对损失和系统风险做了核定。
二、法院审什么?三个核心问题定输赢
这起案子的争议,其实是证券虚假陈述索赔中最常见的三大难题,法院逐一拆解:
1.买了股票的时间符合规定,就能说亏钱是因为公司没说实话?
某科技公司说:“投资者是2015年才买的,离我们2005年开始隐瞒都十年了,凭什么赖我?”
法院回应:法律规定推定因果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1条:
投资者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证券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投资者买入行为与虚假陈述之间存在交易因果关系。
换句话说,只要你买股票的时间在公司开始隐瞒到真相暴露之间,法律先站在你这边,不用你额外证明我就是信了公司的假话才买的。
何况某科技公司的隐瞒是持续十年,2015年投资者买入时,公司还在犯同样的错,这个隐藏的雷依然会影响股价。所以,交易因果关系成立。
2.算损失时,买的股票均价怎么算才公平
某科技公司主张用先进先出+加权平均:先卖的股票算先买的,剩下的股票算成本;投资者说要用实际成本:所有买的钱减卖的钱,剩下的按基准价卖。
法院都没采纳,选了移动加权平均法,这是第三方机构推荐的,也是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常用的方法:
自第一笔有效买入开始,每次买入后,重新计算平均成本=(原有持仓成本+本次买入总价)÷(原有持仓数量+本次买入数量)。
举个例子:你1月10元买100股,2月12元买100股,平均成本就是(10×100+12×100)÷200=11元;如果3月卖了50股,剩下的150股成本还是11元,不会因为卖股票就把成本算歪,能真实反映你持股的成本。
法院说这种方法客观公允,避免畸高畸低,就算计算量大,现在有专业机构用软件算,不会给投资者添麻烦。
3. 股市大跌的系统风险,能扣掉多少
某科技公司说:“2015年股灾、2016年熔断,还有我们自己业绩下滑,这些都是不可抗因素,得扣掉!”
法院回应系统风险要扣,但不能一刀切,得看每个投资者的具体情况。
最终用了同步指数对比法:
假设你买股票的同时,也买了“上证综指”“申万一级行业指数”“申万三级行业指数”的股票;
算个股跌幅=(买入均价-卖出/基准价)÷买入均价;
算指数平均跌幅=(三大指数跌幅)÷3;
系统风险扣除比例=指数平均跌幅÷个股跌幅。
比如:你买的股票跌了50%,三大指数平均跌了20%,那只扣20%的系统风险,剩下30%是公司的责任。每个投资者的交易时间、数量不同,扣的比例也不一样,这才是真正的公平。
三、裁判结果:公司要赔!这三个规则要记牢
最后法院判某科技公司向四位投资者赔偿,核心结论总结成三点维权指南:
1.时间符合要求,先推定因果关系,不用怕公司说你买得晚,只要在实施日到揭露日之间买,法律先帮你站队;
2. 损失计算用移动加权平均,还原真实持股成本,不让公司用先进先出之类的方法少赔钱;
3. 系统风险个性化扣除,不是统一扣一个比例,而是看你买的股票和指数跌幅的对比,更公平。
很多投资者怕维权麻烦赢不了,但这起案子说明证券索赔不是碰运气,是有清晰规则支撑的。
1.交易因果关系不用自己证明
2022年的新规定,把谁主张谁举证改成了推定因果关系,就是为了降低中小投资者的维权门槛,你不用翻遍证据链证明我就是信了公司的假话,只要时间对,法律就帮你兜底。
2.损失计算要专业
移动加权平均法听起来复杂,但本质是还原真相,你买的时候花了多少钱,卖的时候剩了多少,都得算清楚。这也是为什么法院要请专业机构:损失计算不能拍脑袋,得用科学方法。
3.系统风险不是万能挡箭牌
公司总说股市大跌,但得拿出证据证明你的损失多少是因为大盘。个性化的扣除比例,才是对投资者的真正保护,毕竟,亏的钱里,只有一部分是大盘害的,另一部分是公司骗的。
投资有风险,但违法者的风险更大。当你买的股票因为公司没说实话而亏钱时,别忘了法律给了你维权的武器,专业机构能帮你还原真相,司法会给你公平的结果。
资本市场的底线,从来不是谁闹谁有理,而是诚实信用,说谎的人要买单,守规矩的人才能安心投资。毕竟,保护中小投资者,不是口号,是每一个严谨的判决、每一次专业的计算,堆出来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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