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1日,寒武纪发公告,前高管梁军在海淀法院立案起诉股权激励损失赔偿42亿。自媒体相关的评论很多,真正专业的很少。依据公告的信息,可以初步判断,梁军的胜诉几率渺茫。如果当事人早在离职前找到我们咨询或代理,我们可以很自信的说,有把握拿到10亿以上的赔偿。我们团队目前在海淀法院代理的股权激励案有二十多件,其中已有两个案子今年九月海淀法院已做出了一审判决,总体上获得胜诉。相关判决书的脱敏文本可以参见我们的笔记。
2.从公告信息来看,原告已有两个诉讼败诉了。很显然,这两个案子都是以普通股权纠纷来起诉的。连败两场后,现在转而按照劳动争议来诉,思路是正确的,可惜的是已错过时机。
第一,梁本人在2022年随便提被迫离职,风险太大。只有在公司不缴社保、无故扣减工资、欠薪、不提供劳动条件时,才能提被迫离职。如果有大量的股票期权等,既不要随便提被迫离职,也不要随便和公司协商离职,要等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二、提起劳动争议太晚了。时效问题,必将是本案庭审中的争论焦点之一。
第三、本案的第一项诉求是确认劳动关系,这个诉求莫名其妙。估计原告代理人的意图是确认劳动关系后,那么本案以劳动争议来处理就有依据了。如果我们来代理本案,第一项诉求要更改为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原告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这个证据很充分,问题不大,关键的问题是原告的被迫离职是否合法成立,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是否成立,这个才是股票赔偿致胜的关键。
第四,通过我们之前展示的股权激励判决书,海淀法院法官的审判思路很清楚。公司对员工的离职,是否有过错,这个很关键。如果公司构成违法解除,或者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被迫提离职合法成立,那么股权激励的胜率就比较高了。相关的判决书可以参考我们的笔记《某大厂与离职员工股票期权案,公司败诉》。
最后,对于本案的判决,我们将拭目以待。42亿虽然离我们普通打工人很遥远,但是42万对于我们打工人的意义,或许不亚于42亿对于梁大拿的意义。提高认知,找对的人,才能做对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