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66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2024年5月6日,因2023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5年5月6日,因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2025年1月25日,公司因存在资金占用未收回事项,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2025年8月15日,公司清收了全部被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利息合计,695.89万元。2025年8月18日,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专项核查意见,确认公司已按责令改正要求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6条的规定,公司因被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销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该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同意,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交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4年5月6日,因2023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5年5月6日,因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5年1月25日,由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
截至2025年8月15日,公司清收了全部被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利息合计,695.89万元。2025年8月18日,根据北京国府嘉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5〕4号)的要求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清收了被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的全部资金及利息合计,695.89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6条的规定,公司因被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向上交所申请撤销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若公司撤销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因公司还存在1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及1项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如下:
2024年5月6日,因2023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5年5月6日,因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5年4月30日,因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将持续强化内部管控,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培训,强化财务核算、完善内部控制,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6条的规定,公司已向上交所申请撤销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该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同意,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交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鉴于公司仍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仍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不变,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3、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