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ST贤丰(002141)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主要针对公司此前存在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公告显示,广东证监局查明,公司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及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主要因控股子公司成都史纪通过虚构订单、发货凭证及虚假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其中,2023年一季度虚增利润占比高达97.82%,三季度虚增利润占比38.65%。

2024年4月,*ST贤丰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调整。

广东证监局认定,*ST贤丰公告的2023年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ST贤丰处以400万元罚款,并对时任董事长韩桃子等6名责任人合计罚款700万元,累计罚金达1100万元。

”(:11)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ST贤丰财报造假实锤 律师提出受损投资者可索赔诉讼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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